房屋租賃契約範本(租約範本)
房屋租賃契約書
立約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負責人: (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本租賃契約,約定條件列明如下:
第一條
租賃房屋座落 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條 租賃期間
自民國102年2月01日起至民國103年1月31日止,共計壹年零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每月租金新台幣XXX正。
第四條 租金繳付期限
每期租金應於月初支付。
第五條 押租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租約同時給付甲方新台幣XXX 元整之押租保證金,以作為其履行本契約義務之擔保。該押租保證金於乙方在租約失效時將房屋騰空遷讓交還並扣除其所積欠之債務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之。
第六條
本契約租賃期滿後,非經雙方合意另訂新的書面租賃契約,視為不再續租。乙方應於租約期滿、解除、或終止時,將租賃房屋騰空遷讓交還給甲方,不得藉詞任何理由,繼續使用本租賃房屋,亦不得要求任何搬遷費或其他名目之費用。
第七條
乙方如有違約時,不待租約期限屆滿,甲方得提前終止本租約。乙方於本租約失效時未即遷出者,自租約失效之翌日起至公司遷出日止,除原訂租金外,應按月加付依房租壹倍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予甲方。
甲乙雙方於細閱前揭條款無訛後簽名,以示共同遵守。本契約書壹式正本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字號:
連絡地址:
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
統一編號:
連絡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