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特休天數這樣查
特別休假天數有明確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公司應依下列規定給員工「特別休假」,也就是常聽到的「特休」:
-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3日
- 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7日
- 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10日
-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14日
-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15日
-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特休天數可以上網查詢
勞動部供了一個免費網站,讓公司能自行上網查詢員工每年特休的日數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https://calcr2.mol.gov.tw/RestDays
除了由公司方面查詢並告訴同仁特休天數外,也可以請員工自己上網去查核核對。特別是微型企業沒有專職人力資源部間,請同仁自行上網檢查,可以降低錯誤的發生,也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特休沒休完就發錢或遞延一年
至於沒休完的特休,依勞基法38條,公司應該發給員工工資。除非公司跟員工協商,才可以遞延至一年補休,但遞延只能一次,再沒休完,就強制要發工資
至於發多少,就沒有特別規定了。但強烈建議不應低於每日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