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在台北市 內行人先辦地址預查

在台北市地址預查完成才能辦登記

任何想要創業的人,都可以到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設立的「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查詢並下戴制式的公司設立應備文件,或商業登記應備文件

唯獨台北市,在申請成立公司行號前,除了全國統一的制式文件外,還必需附上六個月內申請的「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

在確定沒有違反「都市計劃」和「建築管理」法規後,台北市政府才允許辦理公司登記

預查結果這樣看

任何人都可以到台北市商業處「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的網頁,免費辦理地址預查

申請後,一般三天內會得到台北市政府的正式回應,至於通不通過要這樣看:

  • 查詢的結果,必需「都計」和「建管」的審查意見都是「符合」,才算真的符合規定
  • 這個地址可以作為「F501060 餐館業」使用
  • 對於審查意見中加註的部份,也要仔細看清楚。台北市政府在這個案子中,特別提醒:
    1. 僅限一樓使用
    2. 不得佔用平台及地下室

  • 審查意見無論是「都計」或「建管」有任何一個「不符合」,那就表示不能登記這個營業項目
  • 同樣的地址,可以作為「餐館業」使用;但若作為「飲酒店業」,那就違法了
  • 若想把「不符合」改為成「符合」,那就必需去找建築師協助。找建築師的意思,就是要多花一筆錢!!

營業場所使用用途(是否限辦)的選擇

申請地址預查時,到了第三頁的「是否限辦」這欄要怎麼選,是很多人的疑問

「是否限辦」就是「登記地址是不是只限於作辦公室使用??」,分為三個選項:

  1. 本業使用:若是經營零售店面、餐廳、咖啡廳及健身房等有實體店面的公司或行號,就會選「本業使用」。一樓的店面,通常都會選擇這項
  2. 限辦公室使用:若是沒有堆放存貨、展示品,單純讓同仁進駐辦公的地方,那就會選「限辦公室使用」。設立在二樓以上的公司行號,理論上都會是限辦公室使用
  3. 住宅為主兼辦公室使用:經營電子商務、跑單幫的SOHO族、進駐百貨商場及大學育成中心,為了節省租金,有人會把自己的住宅兼作辦公室使用。簡單的說就是把公司登記在自己家裡

登記在自己家有規矩

住家兼辦公室使用的意思,是指辦公室空間不能超過全部空間的2/5

但市政府又沒有搜索票,除非有人檢舉,而且是照了很清楚的照片去檢舉,公務員根本不能隨便進到任何人家裡調查,辦公室有沒有使用超過2/5的面積

所以在申請地址預查時,會請申請人加附一張「切結書」,切結沒有違規使用的情形

另外,公司登記在家中會增加房屋及地價稅負擔,建議先徵詢屋主的同意,並且評估增加稅金的負擔

違法使用罰很大

若在辦理預查時作假,例如在不能作飲酒店的地址預查「餐館業」通過並登記完成後,實際卻作為「飲酒店業」使用

這種違規使用的情形若被發現,在確實改善前,會被「連續」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現場也會被斷水斷電

先預查 再簽約

建議創業夥伴看到喜歡的店面或辦公室,先線上申請地址預查審查結果符合規定後,再和房東簽訂租賃契約,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困擾

或是在租約上註明:若無法登記作為辦公室(或:餐廳、倉庫……)使用,租約自始無效,出租人並願全額退還押金。這樣的條文,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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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輔燿
銓興會計師事務所  工商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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