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跟B二個人要成立有限公司
資本額 300,000
但只用一個人的名義匯了資本金進來
在給會計師作資本額簽證時
可以告知會計師
300,000元中
A佔了 200,000元
B佔了 100,000元
並沒有任何規定說
A一定要匯20萬;B一定要匯10萬
有些會計師或許有他們的堅持
這是每位專業會計師獨立的判斷
我們都應該尊重
但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這樣作不可以
在為避免未來股東內部產生爭議
還是建議應該由股東
各自匯入資本金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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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要到銀行開立公司「籌備處」的帳戶
(2)存摺中不一定要顯示存款股東姓名
(3)幫親友存入資金並不違法
(4)不同股東可以合併匯一筆錢進帳戶
(5)一個人匯多筆款項是可以的
(6)匯入帳戶的資金可以比資本額高
(7)影印或掃描存摺是基本的尊重和禮貌
(8)基準日後資金就可以開始使用
(9)餘額證明提供的方式可以很多元
(10)到銀行開籌備處帳戶小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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