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團體不是當然免稅

很多人以為設立《協會、《基金會,或《藝術表演團體這樣的《非營利團體組織,就可以不用繳稅,這其實是大家的誤解

非營利團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在台灣,會被徵收的稅金主要有二種,包含《營利事業所得稅(通常簡稱《營所稅)和《營業稅。在討論稅金問題時,我們都會它們分開來進行討論

營所稅(Profit-seeking Enterprise Income Tax)

非營利團體的營所稅,依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必需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免繳營所稅:

  1. 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
  2. 不能變相進行盈餘分配
  3. 章程規定解散後財產全數捐給國家
  4. 沒有經營和創設目的無關之業務
  5. 資金全數存入金融機構或購買記名有價證券
  6. 主要捐贈人三親等內親屬擔任董監事不超過三分之一
  7. 與主要捐贈人和董監事沒有財務或業務上不正常關係
  8. 年度支出佔收入需達60%以上
  9. 有完備之會計紀錄

這些規定,就是為了防止披著羊皮的狼,假藉非營利團利的名義,實際上卻做著非常營利的事。若不讓這樣的害群之馬,老老實實的繳營所稅,那對於開公司行號經營相同或類似文藝事業的人,就非常的不公平

這些規定中,限制最大的是不能變相進行盈餘分配這條

公司行號經營賺了錢,可以依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利潤,這也是每個股東每年最大的期待

非營利團體就算賺了錢,就算支出因為達到收入的60%以上而不必繳納營所稅,但這淨賺的40%,也只能存在銀行帳戶裡存起來,不能變相進行盈餘分配

台灣知名的「雲門舞集」,背後的組織其實是《財團法人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2023年的收入大約是2.2億元,扣掉各項支出後,年度結餘約有5,800萬元,但卻無需繳納營所稅。雲門基金會從成立以來,到2023年為止,已經累積超過10億元的盈餘,其中4.4億元是銀行存款、超過5億元投資在包含「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的不動產

除了沒有分配餘外,基金會還邀請了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先生擔任董事長,聯發科的蔡力行先生、廣達電腦的林百里先生、國泰金控的蔡宏圖先生,也都受邀擔任基金會的董事,創辦人林懷民先生自己只擔任了一席董事

非營利團體的成立,如《協會、《基金會,或《藝術表演團體,要的真的是一份永續經營而無私的心,而非只是貪求可以不用繳納營所稅

營業稅(Value-added tax, VAT)

文化部為促進文化藝術的發展,特別規定有關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活動,可以依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向文化部申請相關收入免徵營業稅及減徵娛樂稅之認可

所以當我們到華山1914看展買門票、當我們到國家戲劇院看全民大劇團表演的舞台劇時,沒有拿到發票,是因為這樣團體都有向文化部申請免徵營業稅。若沒有主動申請,那消費者將同時拿到統一發票和入場券

營業稅的免徵,申請的單位不一定要是「協會」、「基金會」,或「藝術表演團體」這樣的「非營利團體」,公司行號這樣的營利事業,只要舉行關於展覽、表演、映演、拍賣這樣的活動,也都可以向文化部提出申請免徵營業稅

對於營利事業和非營利事業,只要從事符合條件的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活動,都可以申請免徵營業稅,主要也是為了維持商業競爭上的公平性。所以是針對行為,而非針對組織別來決定是否免徵營業稅

以沒有接受政府補助為傲的《全民大劇團》,除了登記為戲劇煩的演藝團體,作為演出單位外,也成立了一家資本額將近6,300萬的《全民大劇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每場演出的主辦單位。無論是演藝團體或是公司,都可以向文化部針對每一次的演出,申請免徵營業稅,這也是我們只會拿到演出票券,而不會拿到發票的原因

 

短網址:https://reurl.cc/91by9Y

 

延伸閱讀:非營利組織遇到甲方要求統一發票,怎麼辦?

延伸閱讀:非營利團體報稅需知!避開錯誤,省下麻煩又省錢

 

朱建州

朱建州會計師
銓興會計師事務所

本網站內所有資料之著作權、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為銓興會計師事務所擁有。
若為非營利等合法目的,複製及傳播登載在銓興會計師事務官方網站(itrustcpas.com )上的資料。使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itrustcpas.com,銓興會計師事務所為著作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