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章程
第 1 條:
公司名稱要記得改
英文名稱非必要,若要訂英文名稱,建議先到國貿局預查
https://fbfh.trade.gov.tw/rich/text/indexfbOL.asp
第 2 條:
1.JZ99050 <營業項目代碼> 仲介服務業 <所營事業>
a.營業項目請照「公司設立登記預查名稱申請表」的內容抄;
b.若原申請的所營事業項目有5項,那章程上可以只寫3項;
c.若原來只有申請2項,想在章程上多寫,就要到經濟部申請增加;
d.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是1的,就是「許可業務」
e.許可業務要先拿到其他主管機關的核准函
第 3 條:
要依照公司設立的地點,改成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等
第 5 條:
填上你存進銀行存摺,想要當成資本的金額
存摺若存501,000元,可以選擇用 500,000元或 501,000元為資本額
第 6 條:
所有股東的出資額加起來,要等於章程第 5條的資本額
第 15 條:
員工薪酬可以少到0.0001%或多到90%,但不能為0%。
第 19 條:
章程訂立日期=最後一筆資本金存入銀行日=股東同意書日期
末端:
要改成自己的公司名稱還有更改負責人的名字;
只要蓋上公司大章跟負責人的小章就可以了;
不必簽名,也不需要蓋上所有股東的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