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家族企業的永續經營之道
才一開年,長榮集團又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這回跟小王子的星宇航空無關,也不是長榮航空的勞資爭議,而是華人最傳統、也最不堪的家族爭產紛爭。
上市公司規模大,爭起經營權來驚天動地;事實上,一大票未掛牌的中小企業,經營權更迭之際,也常常是刀光劍影、殺氣騰騰。
當戰後嬰兒潮逐漸邁入60、70大關,台灣第一代創業家也正面臨接班的關卡。根據PwC和KPMG的調查,台灣家族企業中,有56%仍由第一代創始人掌舵,其中更有45%的老闆年逾六旬;在85%有交棒規劃的家族企業中,94%打算傳承給家族成員。
所有權、經營權應分離
問題是,第一代創業家與受過高等教育的第二代,對於事業經營理念、生活品質的要求,都有很大的鴻溝。因此年輕一輩的接班意願與接班能力,都存在不小的變數。
德國知名藥廠默克成立迄今350年,傳承13代,默克家族至今仍持有7成股份。擁有130年歷史的香港李錦記集團,也透過信託機制,維繫家族企業的永續經營。
他們的共同特色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這也是現代公司治理的實踐。創業家族在董事會擁有主導權,並物色合適的專業經理人負責實際經營;董事會也會納入其他不同背景成員才不致成為一言堂。
台灣金管會規定,自2023年起,上市櫃公司若有董事長與總經理為同一人、配偶或一等親以內關係者,需增設一席獨立董事,希望藉此強化公司治理。台灣有150萬家中小企業,其中公司組織約有70萬家,而上市櫃公司才約2000家。近年許多獲利不俗,且經營數十年的傳產公司相繼IPO,目的不在籌資,而是基於企業永續經營的考量,除提升知名度,也著眼於強化徵才、育才、留才的競爭力。
2015年《公司法》修正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改制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運用特別股的複數表決權,可確保家族企業對公司的控制權;特定事項的「黃金否決權」,可避免委任經理人專斷獨裁;讓優秀員工以勞務出資入股,可增加員工向心力,並吸引人才加入;公司章程中明訂普通股持有人轉讓持股的限制,可以避免不肖子孫私下賣股。
這些規定,都可以協助中小企業在完全遵法的前提下,強化公司治理能力,並增加企業永續經營的可能。也可稍稍化解第一代創業家,擔心公司遭外界接手的憂慮。
原卜刊登於2020/02/03蘋果日報財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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