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發現遭虛報薪資所得,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檢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下載或查調之個人所得資料,或接獲國稅局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如發現有非任職公司或不明來源之薪資所得時,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檢舉。

該局說明,近日有多位民眾查調110年度個人所得資料時,發現被某公司虛報薪資所得而提出檢舉,該公司主張係因會計人員疏失,致誤報已離職員工之薪資,已向該局申請更正扣繳憑單及申報資料;值此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請民眾仔細查對所得資料有無異常,如發現遭虛報情事,可檢附自行下載或向稽徵機關查調之所得資料、被虛報薪資期間已在其他公司任職之薪資領取及勞健保資料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檢舉。

該局呼籲,扣繳單位於申報扣(免)繳憑單前,應詳加核對,正確申報,以免影響所得人權益,造成不必要困擾。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前下載或查調個人所得資料時,如發現薪資所得遭虛報情事,請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檢舉,以維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審查三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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