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成本很高卻仍需繳很多稅原因 — 5%營業稅
公司行號成立後
除了取得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
否則,就必需開立發票繳納營業稅
我們把營業稅的計算公式簡化如下:
應繳營業稅稅金=(開出的發票–拿到的發票)×5%
註1:取得交際費、職工福利、買小客車發票不能當減項
註2:拿到發票金額若大於開出金額,不用繳稅
以餐飲業來當例子
要拿到「發票」來扣減營業稅其實並不容易
餐飲業主要的成本有三項:租金、薪資、食材
除非房東是公司
不然跟個人房東租房子是拿不到發票的
薪資雖然佔經營成本的比重很大
但包含相關勞健保退休金的支出
其實都沒辦法拿到「發票」
頂多就是拿到收據
至於採購食材
若在傳統市場或直接從農漁民手中買
通常拿到的也都是收據而非統一發票
但很遺憾的是
收據是沒有辦法在申報營業稅時當作減項
想想餐飲業除了水電瓦斯費這些支出
可以拿到可以扣抵營業稅的憑證外
還真不容易拿到太多發票來扣抵營業稅
所以餐飲業若是實實在在的開發票
那要繳的營業稅事實上是非常多的
同樣的問題
在服飾零售公司、顧問公司、設計公司……等
只要成本結構是以租金、薪資為主的行業
雖然實際上經營的成本不低
但因為可以拿來當減項的發票不多
所以營業稅的負擔是很高的